跑馬燈~哈:P
住家附近沒有officeworks,只好去圖書館印~~後來,我想想我還是去試一試麵包店好了.
搞不好,我想去,人家不給我去
今天去了圖書館印,不管是電腦印出來的,還是影印機印出來的都是20 cent一張~~
還真貴,美國是10 cent.若是印出來沒問題還好,我竟印錯了兩張~~
圖書館沒有B4 size都是A4的.偏偏我的成績單是B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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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終於下廚煮飯來吃了...房東很驚訝得進廚房問我行不行
因為我住在她家已經三個星期,每次看到我吃飯不是煮泡麵就是吃外食吃剩的
我今天煮的有一點失敗啦,因為我完全憑感覺,連食譜都不看(我想煮親子丼啦,但有加雞肉)
我覺得不難吃,基本上,只要有味道我都覺得好吃.哈哈
我喜歡在醃雞肉時加辣椒粉,因為我不喜歡雞肉白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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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竟把得來不易的檯燈給弄壞了,不會亮了.
那是大哥給我的,我沒花到半毛錢,連燈泡他都幫我裝上才給我
沒想到,等不到我開學,我才用不到幾天,它就慘遭我的毒手了
唉..又要花錢買燈泡了.怎麼它會那麼脆弱呢?
都是我不好,我昨天用吹風機,所以把檯燈的插頭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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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太多的第一次,第一次遇到整日下雨的墨爾本
第一次感覺到很像台灣的下雨天.我的鞋子都溼了
又冷又溼,真的蠻像台灣的雨天,雨勢有時像西北雨
第一次公車還沒到站,我就被趕下車了
原來前面出車禍了,司機要我自行走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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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房東最近忙進忙出在裝修房間,我就越來越煩.本來我隔壁是雜物房,房東是住在離我隔了雜物房又隔了廁所又隔了浴室的房間,本來我覺得很自由自在,沒想到因為人家的自私,害我房東要搬進雜物房與我當鄰居,(與我只有一牆之隔,我感到有一點壓力)而且她東西超多的,現在她只好把那個放雜物的櫃子變成她的衣櫥.罪魁禍首就是她的自私的侄子.但人家的事關我什麼事,當然不關我的事,但她侄子搬進來住就關我事了.原因就是她侄子的女朋友原本住在她自己的阿姨家,但好像最近人家要搬家當然沒算進她,所以她就要搬出來.她說找不到地方租,騙肖吔,有錢還怕租不到嗎?我是因為看到的租房都是噁心到不行,所以我才會住在這個遠房姻親房東這裡,當初考慮到她是一個人住又是自己的屋子,至少一定比外面那種租給學生的乾淨很多,而且啊,我怎麼找都會找到中國來的房東,然後一堆中國來的學生.然後屋子很亂,共用的地方髒到不行比狗窩還噁,我實在很難想像吔,那麼噁心,他們還有辦法煮飯吃.洗澡啊,我公公一看到就說,比難民營還慘,我是沒住過難民營但電視上有看過,就是看起來很不衛生.話說那個女的說找不到住的地方,那住在我房東這裡其實ok,因為她是越南人又是我房東侄子的女朋友,但為何房東的侄子也要搬進來.切~~真是的.有一個男的在這真的很不方便吔.我問了房東,那現在那個女的住在哪,回我說住在她侄子的家.那就好了嘛,幹嘛要搬進來這.而且若是夫妻也就算了,只是男女朋友,那住在你家不是更好,這樣就知道以後,你女朋友跟你家人合不合來嘛.反正我就覺得很煩,以後會有男生住進來,然後人多了,洗澡,上廁所有更多人跟我搶.不知道她侄子到底是什麼心態,房東已經50多歲了,好不容易,辛苦工作有了自己的房子,自己住在一個大房間,多舒服.沒想到,被人利用.....不過,房東心甘情願,畢竟那是她大哥的小孩,她覺得她一個人好商量,所以把大的房間讓給他們兩人..好煩喔.真希望他們不要搬進來但這是不可能,因為快要裝修好雜物房了.一天一天逼近,希望他們快點搬走,這個就不知道了,因為啊.搞不好我比他們早搬走.只好忍了........多麼不自由的感覺....我不知道他們的習慣好不好,最好不要影響到我.不要亂動我的東西,我最討厭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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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的銀行真是超級機車的,什麼都要錢.前幾天我只不過請他們幫我印出銀行對帳單,因為我們是三個月才拿到一次帳單,而前一次的被我家那隻拿走了,因為他要申請return visa要用的,那我要申請圖書館卡就沒有文件可以用了,所以,我就去最近的分行請他們幫我印,我記得服務人員只告訴我,要自行印,這我也知道好不好,就是因為online印出來的不會帶有地址,我主要是要有我名字的收信地址才行,若是等下一次的帳單,那也是三個月以後的事吔,該死的服務人員沒告訴我要charge我2.5元,切..爛帳單,還用寫的,要收我2.5元.本來圖書館還不想收那份帳單的,以為是我自己填地址的,後來經過我的解釋,他們才願意要讓我辦.後來登記成會員後,圖書館又還我那張破帳單.幾天過去了,我家那隻突然告訴我,人家收了2.5元的手續費,我咧...太誇張了吧,要收也不說,可以告訴我先嘛,這樣我可以決定要不要請他們幫我印.偷偷地給我charge.還很貴.真是氣死人了,明天要去駡人,我有種被騙的感覺~~ 好險,今天心情還不錯,所以沒有很氣,因為今天我買了我想買的睡衣.哈哈~~因為省了3400元,所以很開心地跑出去吃好料的,然後買了快60元的睡衣.感覺還不錯吔.呵呵. 我買的牌子叫sussan,其實我是摸了質料覺得這一家的好像比較好.只好痛心得下手買了它.可惜,我要的顏色沒貨了.

後記:哈哈.今天我去了銀行,本來要找上回那個女的,但排不到她,後來就來了一個男主管吧,就是他不是teller,是在小房間的那種.我告訴他我的問題,他說那是系統自動charge的.而且還說本來要求他們印帳單就要收費的.因為我可以上網看明細.切~~我也知道好不好,就是因為要有地址嘛,網上的沒有.但最後我補了一句.這張其實根本不被接受,因為是手寫的.還有若我知道要錢,我就不要你們印了,根本不合理,不告訴我..結果..他說他要幫我refund.然後他還說原本這個是不能被waive的.叫我下次要記得,那是要收費的.切...誰記得這麼多.難道每次要你們服務都要給錢.我本來還想...我問你們問題,你們為我解答那要不要錢?.雖然才2.5.但我可以坐一趟公車或買麵包吃吔.所以他們退錢回來...呵呵..我現在比較爽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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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因為很晚才出去逛,約快4點了.所以,我就沒搭公車,只用走路的,我來回共花了快要兩個小時,我跟人家說我用走的.每個人都說很遠吔.本來我也以為很遠.可是走一走,覺得還好吔.我最高紀錄應該是從胡志明市的國際機場走回第一郡.也可能是從舊金山市區的market street到漁人碼頭.後來又登上惡魔島又走了兩小時,那一次真的覺得腿快要斷了.所以相比之下,昨天應該算是短的咧.我去逛了一下超市...肉鬆好貴喔...我好想吃喔...我想吃粥.但看到一小包才200克就要7塊多,真的下不了手.在San Jose的大華超市買一大罐才7塊多,是一公斤喔.顏色比較也跟台灣的很像.唉....好想吃喔.我不想再吃泡麵了.昨天兩餐都是泡麵,有點食之無味了.所以,今天去Glen Wavely吃好料的,我到香港式的茶餐廳吃飯.我今天點的是芝士焗白汁海鮮飯,太多了吃不完.留到晚上可以再吃.當然有點我愛的凍奶茶.一杯要3.3吔.但真的很好喝喔.很像在香港喝的.自己做不出來那種口感.好滑的奶茶喔.不知道魚鬆可不可以帶啊...既然有人可以帶乾的魚.那應可以吧.我換吃魚鬆也可以~~我想吃飯吃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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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第一天睡在搬家的地方.還真的有點恐怖.因為房間沒有小小的燈,是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又因為睡前一直盯著螢幕看,所以一關燈,我一時都看不到東西.我本來想把窗簾給掀開.但它的第二層是很白色的薄紗,我睡覺時最怕這種顏色,我也不太敢靠窗睡.所以只好又把窗簾給關上,不想看到後面的情形,因為我房間的後面就是院子.
我看我要去買個小小插電的燈泡才行,不知這邊賣不賣?唉...今天若找不到,那我就要習慣這樣睡了.昨夜半夜突然給它冷醒,我原以為兩件棉被不夠,我想是不是要3件才行,但我好睏喔.無法起身找第3張棉被,原來是第二張棉被掉了啦.我又白凍了,我當時是全身發抖的凍醒吔.因為我的床是single,但我買的被是Queen size的.希望不要感冒,因現在我寫著寫著竟在打噴嚏. 肚子好餓喔.我看我要去吃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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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搬家的第一天,但不是很順利,因為我竟坐公車坐到迷路,我咧.墨爾本的公車站牌的路線圖有夠不清楚的,不管你是在這邊搭或到對面搭,路線的地圖都一樣.好歹換了邊要不一樣吧.後來只好先找到路線上有的路名或路標來確定我到底要坐到往哪一邊.好險,我今天因為用了daily,所以無限次使用公車.我來來回回,我可以從3點多給它坐到6點才回到家,我這輩子大概是這一次坐公車坐得最"盡興"給它整整坐3小時.回到家後,本來想說,我來煮泡麵好啦,啊....我不知道怎麼點火,因為大哥家除了轉瓦斯開關以外還要用點火器,但我不知道這個家的主人是不是有用點火器,若有,請問它在哪?我肚子好餓,沒東西吃,不過下午去了包店買了兩個麵包,一個坐公車坐到肚子餓先吃了一個,到了家沒東西吃只好又吃了剩下的一個麵包,本來是要當明天早餐吃的,這下子明天早上又不知道要吃什麼了,等下吃不飽,只好再用水果填飽肚子.為何不是一開好開關就有瓦斯呢?明天要問她才行.
後記:事實證明我白餓了,房東一回來,我就問如何開瓦斯.好險她還懂一點點英文,因為我的廣東話口音不是很好.哇咧....結果就在靠近瓦斯爐旁邊牆壁有一個架子上.還是那種剛好在肩膀的位置.當時可能真的鬼遮眼了.我找來找去,我都沒注意到有個架子在那.還真是神奇啊~~我連櫃子都不放過一直打開找吔.連碗盤架都找喔.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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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跑去medicare申請,沒想到我可以申請了吔,因為我13號到也就是上星期日,今天才21號,這樣算來只有8天而已,櫃台小姐說她試一試,她向我解釋說通常要10至15天才會有資料,但是後來她試了一下有看到電腦資料,回我說我的沒問題了,今天就可以申請了.而且啊我只帶著一封移民局給我的簽證核准信,她們說不用那封信.只要我的護照就行了.還有我只是填了一張表而已.連有我地址的銀行帳單她都沒看.其實我也沒帶哈哈~~原本,我只是要去試我到底可不可以今天申請.若不行,頂多再來過就行了,結果我不用等10天,只看了護照及簽證.輕輕鬆鬆就申請好了.她還向我解釋頂多給我一年的卡,因為我還不是永久居民.所以我拿到的會是藍卡而不是綠色的卡.
再來就是今天終於去申請網路了,因為我之後要住的地方,屋主沒有電話也不用網路.所以在那我若沒有網路可以用,我就要過著原始人的生活,無聊到極點了~~~
今天申請的是現在台灣打的很火熱的廣告.用手機訊號的網路.vodafone.1個月5GB39元.機器是送的.然後每超過1MB要給10分.速度還不錯~~其他家的大部份要租用或者有限定要現在手機客戶才可以有更好的方案.因為我到現在還沒有手機號碼,所以,用vodafone算是最適合我的.不過要簽2年的合約,因考慮到若以後要搬到其他地方住的話,到時若有固定的網路線,不就賠大了.還是這個好,可以帶著走.若違約的話,一個月要罰25元.不管怎樣,我應該會先用個它兩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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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在閉關中,結果被Gigi點名到,覺得考試7分是努力,3分要靠運氣,
所以,希望自己也能夠幸福,願望實現.我只好儍儍就跟著做了.
我認識的人真的很少,因此在此對那些被我點到名的人.
說聲不好意思了~~~


終於找到5個人了...我又要去唸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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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本以為5.5分一考到,我就要先去唸10週的學術英文,之後就可以銜接到碩士的課程,因為我認為要我一時之間考到6.5是不太可能的事,就算到了入學標準,還是要花點錢上一下語言的課程,因為不了解人家報告要怎麼寫,口頭報告要怎麼準備,要如何把作業寫得很符合教授的要求.所以,我就想反正都要上,乾脆不用太認真考,考個5.5就行了.沒想到...不是5.5而是6分,5.5我覺得要達到不會很難,但6分就有點難了,多0.5分就讓我覺得考試又離我更遠了.顧得了前面就換成顧不了後面.原來學校代表唬弄我,面談時誇口說5.5就行了,然後通過就可以入學,學校的網頁也耍我.現在大家就是死不承認就對了,5.5只是建議而已,.少0.5要我多唸10週.10週3千多澳幣吔! 本計劃好的,現在一切被打亂,一個月可以進步1分嗎?1.5分嗎?說得比做得容易,我也知道要努力,要我為了考試,讀到不成人形就對了?把它當大學聯考就對了?現在能讓我準時入學只有考到6分或6.5,要不然,就是考到5.5,到了語言課程開學.當天去參加分班考試,看可不可以調整到少一點的週數,若還是5.5的程度就是20週,就算是取個折衷15週,我都會來不及碩士課程的開課,這樣要變成明年2月我才能去唸.我已經想好了,萬一真的這樣,我要先去打工,然後再折回學校唸.我想15- 20週的英文課程,我應該會唸到瘋掉.現在一直在唸英文,我已經快被搞儍了.我應該怎麼做.看人家拿6分.6.5分好像沒那麼難,有人準備的時間也沒有很久就可以拿到了,成功的都會是別人而不會是自己?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1個月的時間能進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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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到士林夜市"掃街"買了一些我想要的東西,走著走著..看到木材麵包..哇...好久沒看到了,也好久沒吃了.我記得小時候有買過,長大就不曾買了,加上要找也不是那麼容易,我也不知道為何對木材麵包那麼鍾情,反正我對它就是有一種說不出來的特別感覺.賣麵包的是一個白髮蒼蒼到,我完全看不到黑髮,而且可能還有一點重聽,因為我講了兩次她才聽得懂我說的話,好吧,也可能是我半調子的台語她聽不懂.我問她怎麼賣,她說半斤70元.哇...半斤就要70元吔...真貴..但因為我只想滿足一下嘴饞,所以我就問她,可不可以只買50元就好了.我看了她有點不耐煩的眼神..(被我偷瞄到了),我還跟她說..我要一些口味混在一起.後來我姐看到我拿了100元出來,就跟我說買100元好了.這時阿婆已經早秤好她所謂的50元..我一看袋子裡的麵包...薄薄的幾片..總共4片...我咧...分明是唬我.而且才給我一種口味,那4片放在一起比一片厚片吐司還薄!最後我更正買100元好了,她才開始再切不同口味的給我,後面再切給我的份量,比我原本的50元還多很多,連秤都不想秤就拿給我,但後來她可能覺得要秤一下好了,所以才隨便秤一下,也就是說她第一次切給我的量,其實是低於50元的吧,這時我才覺得我有一種被騙的感覺.歐巴桑妳這樣不行喔...做生意那麼不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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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到其他國家生活或旅行時,會想到怎麼把錢弄到國外去?或者有時要台灣的親友接濟時,也要知道如何把錢給人在國外的你吧?,現在,我就我知道的方法告訴有需要的人.外幣現金,台灣及國外每個國家都有限定只能帶多少出去或進去.萬一被查到,有可能會遭到沒收,所以一定要小心.但旅行支票,一般都沒限定金額,雖然它視同現金使用.像我就很喜歡帶旅支出去,一是風險低,因為萬一不見了,可以根據號碼去查或掛失,最重要的是買到旅支後, 一定要趕快簽上你的名字,另一邊就留到要用時再簽,通常換成現金或付款時都會要求看身份證明的.所以,被偷了,人家還要模仿你的簽名還要有你的護照來證明才有辦法把你的旅支換成現金!再來要說的是滙票,有些人會想要開一張自己名字的滙票,然後帶到國外存入銀行等兌現後再入帳拿到錢使用.這個方法其實也是ok,但是..要花的手續費就多一點,比國外滙款更多.第一是存入銀行要看銀行收不收手續費,通常會收,只是多少的問題,因為收到滙票的存入後,銀行要發電報去做確認,還要做託收的動作,第二是銀行溝通來回的時間,通常要等久一點才可以用到錢.短則一個月,長則兩三個月都有可能.旅支不用有帳戶,在台灣的銀行直接拿現金購買,有些要100元手續,有些不用,參考滙率除了現金是參考現金滙率,其他都是用即期滙率.你到銀行看到滙率看板就會看到兩個主要的名稱,一個是現金滙率,另一個是即期滙率.即期滙率會比較好,我想會不會是因為要把負擔手續費的成本算進去?在 銀行滙率的看板,看到的買進及賣出,是以銀行為主,也就是說你要換成外幣就是看賣出價,要把外幣換成台幣,就是買進價.通常大家在網路上或電視上看到的滙率,不是一般顧客可以換到的,因為那是銀行的買賣交易價而已,還要加上一些成本才是客戶真正可以拿到的價啦.不過,若你是什麼銀行親友啊或貴賓戶啦..有可能可以拿到好一點的滙率,要不然通常都是看板上的滙率為主.還有一點,信用卡的使用,若是以防萬一使用,是很好用,但用它來全程旅行,可能不夠經濟實惠,除了滙率使用最差的以外,還要付手續費.因為國際信用卡組織要收你使用跨國的服務:p 所以,若非不得已的情況下,我通常不建議人家用信用卡,這是對短期旅行的人可以用到的金融工具.再來是我比較熟悉的就是國外的滙款! 反正一筆滙款的成本就是要負擔滙出,滙入,通滙行的轉滙服務費,除非銀行不收,要不然,差不多就是這樣的模式.滙出手續費,滙款人負擔,轉滙服務費就直接扣在滙款上,也就是收到款項時不會同滙出金額.會先被扣掉一些錢.然後滙到國外後,收款人負擔滙入款手續費.滙款人唯一能讓成本降低的就是...若你是銀行的貴賓或長久往來客戶,有時銀行可以免費讓你滙款出去到國外.轉滙的部份,就選台灣大一點的銀行做國外滙款,讓滙款只要轉一次就好了,就可以到收款的帳戶.因為轉越多次,被扣的服務費就多.而且轉滙行的服務費各家收費不同,5-25塊美金都有可能.這是完全無法控制的.台灣的銀行除了外商的銀行本身有外幣帳戶(指銀行間的)在其他國家,而且分佈較廣,要不然都要借用人家的外幣帳戶幫忙滙出去.要借就要給手續費啦.借多次就付多次囉.所以,選大一點的銀行或你可以知道滙出款銀行的中間通滙行(correspond bank)與收款行的中間通滙行是同一個,這樣就只要轉滙一次就好了.過程像這樣->台灣滙出款銀行-中間通滙行-國外收款行,中間通滙行是同一個,就會只收一次.這是最快也是最便宜的方法.有些人會想到什麼台灣的外幣帳戶直接連結國外的?很抱歉,沒有這種東西,因為兩個國家是不同的系統,銀行間的聯絡通常以發電報為主,(而且要有密碼的,叫押滙,直接由電報交換系統跑出來的),.不收電報的手續費的銀行,那滙率上也會賺你一筆.還有什麼台灣的外幣帳戶在國外拿出來使用,不行,道理一樣,台灣歸台灣,國外歸國外的,兩者無法直接互通,想想世界上有多少國家,大家這樣直接連結有可能嗎?交易量不就嚇死人~ 其實,你只要認清銀行就是賺服務費,手續費過活的,不做賠本的生意.這樣就不會想太多,老是被一些搞噱頭的銀行給吸引過去,通常是有一好,沒兩好啦.消費者不會是贏家的. 西聯滙款Western Union有些人會用,因為滙款人或收款人都不用有銀行帳戶就可以滙錢或收款,不過代價就是要付高額的手續費或用最差的滙率,他們可能靠的是據點的分布.不透過國際電報交換系統?但滙款人要滙款,一定要先有收款人的名字英文拼音還有id,我猜有id應是要避免被盜領吧~ 以上就是我現在可以想到的~ 對了,要去唸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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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弄清楚到底怎麼回事,想分享給大家,所以就有這一篇文章出現.哈哈.無聊~~~管我.為何會出現什麼聲明書呢?啊..就是要在申請配偶簽證或未婚妻簽證,要由親友團出具聲明書證明你們的關係是"金"吔.看著booklet 1 寫的,萬一在境外找不到澳洲公民或PR的親友寫聲明書,沒關係,還是可以幫你們寫聲明書的,用空白A4紙寫就行了.但記得喔,一定還是要遵守澳洲的法律,因為那份聲明書是法律聲明書,像在台灣就是找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見證,在他們的見證下親友們在聲明書上簽下名字,這樣才具有法律効力,見證人也要簽下名字及劃押日期,還有寫上他們的職業,也就是要你對你所出具的證明負責啦~~若在澳洲境內的話,就讓親友直接使用Form 888填,當然,也可以由親友填完做了見證手續,再把那份聲明書寄回台灣給你遞件都行喔!我就是用這個方法,省下了每份NT$750元的費用吔,記得要附上填寫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喔(驗證後的影本就行了,是公民的人就附上公民證,若是永居的人就是附上他的永居簽證及護照影本).
接下來就是說明若在澳洲境內.誰有資格幫你做簽名見證人~~booklet 1有寫出職業,喔...原來..沒有規定要認識你一年以上幫你見證簽名喔~~講錯了~~不知曾在哪過..害我以為要認識一年.手册說明只要是見證人的職業在所列的項目中就可以幫你做見證簽名.所以親友們寫完Form 888就找這些人去見證簽名~~不用錢喔~
最方便的我想就是像護士,牙醫,醫師,.律師,警官,全職老師,藥劑師,銀行經理或銀行主管(但有限定要工作5年以上),郵局經理等.會不會因為這些人在社會上有一定的地位比較不會犯法造假?所以,才有資格幫人見證嗎? 手册有提到造假的人會被抓去關喔或罰款要罰澳幣1萬2喔~~~
給移民局的證明文件可以給影本除了良民證要正本外,給影本的話就要去驗證(certified copy)影本同正本相同的動作,原來...我又發現了....看了手册..原來找文件驗證的人也是這些人吔..切..害我以為有什麼不同...但有人又說不行...所以...啊..我知道了..可能最好是要不一樣的比較好吧?也就是說見證跟驗證不要同一人.我是還沒弄過同一人,都是分開的,所以,我也無解,是不是真的要不同人?
詳細請看~~bookle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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